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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某种行为致使受害人财产权或人身权受到损害,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客观事实。既包括物质上的损失,也包括精神上的损失,...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一般有缔约过失的责任、违约责任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因为当事人在缔约的时候犯了错误导致合同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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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都是医疗单位的行为,因此,由这些行为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应由医疗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2、人身损害事实 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 3、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是追究医疗机构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医疗过错包括诊疗、告知、护理等环节的过错。
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它与一般医疗事故的质的界限主要在于医疗事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是否达到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程度。而对这一点的理解,学术界存在较大分歧。
医疗过错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过错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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