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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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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什么:(1)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没有造成这种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可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己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受到的损害赔偿。因此,在撤离现场之前,必须记住事实和交通事故的原因,包括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名字、汽车驾驶执照号码、联系方式、汽车牌照号码、保险证明书号码、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负责人等内容,共同签字。如果能够立即达成协议书,也可以立即写一份事故处理协议书,写清协议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随后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险的,可根据事故情况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二)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造成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的人身伤亡,车辆驾驶员应立即救治伤员,迅速报告工作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救治受伤者变更现场时,应注明位置。乘客、过去车辆驾驶员、过去行人必须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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