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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亲没有借款.那么就说这个借条是假的了.我们可以针对借条的效力发表意见,否定借条的效力.首先,我们可以对借条的形式要件,即别人书写借条...
这种情况可能是以借为骗的诈骗。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即便是有借条也可以构成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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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欠条内容及欠条和出具人所签内容,欠条出具时间地点等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撕毁的欠条再进行粘贴的效力给予了肯定,认为此时即使欠条是重新粘贴的,但其完整性是不可改变的,同时对于案件的认定也是充分的。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都会对撕毁的欠条进行肯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您想法搜集如下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比如: 1、签名是有问题的,即不是自己的笔记,或者是强迫自己签的; 2、欠条上的数额是不正确的,比如举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还钱,或者已经还了一部分; 3、欠条所说的借款事由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欠钱一事纯属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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