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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的写法: 1、若是被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若...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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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特点比较突出,由于工期较短,投入不大,通常口头约定方式居多,工程价款往往是包死的,而且主料由建房人提供,施工人则一般是包工头,没有资质,再由包工头找一些有手艺的匠人,自带工具提供劳务。这类纠纷发生后,在合同性质的界定上会有争议,有人认为是雇佣劳务的关系,有人认为是加工承揽关系,不同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有区别的。因此,这类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处理区别较大。通常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调解。协商无效的,起诉到。这里需要提示的是:由于是口头合同,所以证据非常关键,根据纠纷的不同类型,收集相关证据很重要。
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不承担对原告的付款责任答辩人根本不认识被答辩人,从未将明亮苑12、13#二次结构劳务承包给被答辩人,双方从未签订任何劳务承包合同。根据被答辩人民事起诉状的陈述可以证实,被答辩人施工的明亮苑12、13#抹灰活系在本案被告山云凤、马蓉处承揽的,其结算也是由山云凤、马蓉完成的。答辩人从未与龙明亮结算过劳务费。至于被答辩人陈述的以上事实,因为答辩人不知情,所以其陈述是否真实,应由被告山云凤、马蓉确认。因此,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即使答辩人真的承揽了山云凤、马蓉发包的明亮苑12、13#抹灰活,也应向合同的相对方山云凤、马蓉索要劳务费。因此,答辩人不是本案的合同相对方,不承担对原告的付款责任。 二、答辩人已全额结清属于被告山云凤、马蓉的劳务费,不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被答辩人支付工程款241677元法律责任 2014年11月被告山云凤、马蓉与答辩人结算,山云凤班组工程总价为1467000元,结算时暂扣后期砌砖、修补费为10万元,应支付临工签证合计为31707元,应扣款为3000元,已支付劳动费为136万元,在以上结算扣减后应支付劳务费为35707元。答辩人于2015年2月4日支付原告85000元,其中包括以上结算的应支付劳务费35707元,并支付暂扣的后期砌砖、修补费50000元。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 年月日 以上那是一个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上诉状的写法的一个格式。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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