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
请按职工非因工死亡要求单位给予补助。不同地方发放的项目和标准不同,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要分清是工亡与非因公死亡或病亡。前者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待遇:(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现在约50万“。后两者享受《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伤死亡赔偿 第37条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50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