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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方式是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的情况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
直接向法院申请即可。父母有以下行为的,监护权会被撤销: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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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员:《》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上述几种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可以由父母商议,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离异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还是父母亲,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由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其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一要自己愿意,二要单位同意) (4)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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