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份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
一份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份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1.保管人必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确认寄存人已经交付仓储物。保管人未签字或盖章的仓单,表明保管人尚未收到股东交付的仓储物,仓单不具有法律效力。托管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托管人是其他经济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托管人是个人企业时,由其经营者签字。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托管人应当在签字或者盖章中选择其一。 2.仓单必须包括某些法律上必须的记录。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的规定,有八个项目所需的合法记录: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品种、数量和质量的仓库存储,包装,碎片的数量存储的地方,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是填充和日期是满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没有记录这些项目,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效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