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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如没有正当理由,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诉讼。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
离婚后女方户籍没有地方落户,可由女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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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户口的迁移问题,因为夫妻双方一旦离婚,户口还继续挂在别人的房子里也不合常理。可是,户籍迁移首先要找一个能够落户的地方所在,依照上海市户籍政策的管理规定,没有房子将很难落户。这就给当事人户口迁走带来了难题,当事人的户口不是主观上不想迁走,而是客观上实在没有办法迁走。 如果离婚后原配偶仍一直把户口挂在自己家中,能否向法院申请强迁?或申请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将户口强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强制迁移的民事判决,故当事人坚持迁移户口主张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而从《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来看,上海居民户口迁移一般都需经“申请—审批”两道手续,《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并未授权上海市公安局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强制迁移公民的户口。为此,拥有住房的一方欲通过公安局强制迁移配偶的户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行不通的。 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案件户口迁移问题一般都是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解决的,协商时可以有很多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己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对方主动迁出户口的时间相制约,来督促对方及时将户口迁出。但一旦当事人错过了协商解决户口的有利时机,再想将对方的户口迁出就很难了。 就本案而言,如果女方暂时没有地方迁出户口,可以和男方协商迁出户口的时间,一旦将来迁出户口的条件成就了,再将户口迁出。至于法院是否会把户口强迁回原籍的问题,上海目前暂无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你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你不需要户口簿,就可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各部委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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