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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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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本人负主要责任,无法认定工伤,具体以人社局鉴定结论为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葬礼费、护理费、残疾工具费、错误工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营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过失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企业或工伤保险经营机构提前支付相关费用,员工或亲属应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费和残疾生活补助费,受伤员工和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不再支付。但是,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费和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补助金的,企业和工伤保险经营机构补充差额部分。(3)员工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或残疾的,除了按照上述两项处理相关待遇外,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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