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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是会先考虑由当事人协商。法律规定,孩子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几天的规定包括:离婚后,探视权几天,探视时间等相关事宜由当事人协议确认。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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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是多久根据孩子父母双方的约定确定,法律规定,对于孩子的探望权由孩子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的,则根据法院的判决确定。 对于孩子探视的时间每个家庭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离婚后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四次,实际次数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视权的时间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视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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