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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办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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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条件: 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下列夫妇: 1.女方系本市户籍,需在本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 2.涉外婚姻中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3.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应在本市办理的; 4.男方系成都市非集体户户籍,女方系市外户籍且在本市有常住倾向,子女需入本市户籍,可在男方办理的。 5.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具体规定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 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 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文明东街11号 028-84853355 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 青羊区平安巷10号1号楼15楼1501~1509(东城根街东边) 028-86633643 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政局 便民路10号10层 028-83695589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义学巷89号 028-86652798 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 沙湾路65号2-8 028-87705616 成都市金堂县民政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 (02 8)84983826 成都市都江堰市民政局 善政路503 028-89742501 成都市郫县民政局 东大街156号 028-87862161 成都市邛崃市民政局 北环路185城北花园 028-88791297 成都市蒲江县民政局 广场东路5号 028-88552300 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 海科大厦六号楼1楼 028-82722851 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 028-85068361 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 香城南路60新都区文广中心8层 028-83972365 成都市新津县民政局 太升东街49号附1号 (02 8)82522087 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 新鸿南路86号47幢 (02 8)84310095 成都市彭州市民政局 利民巷2号 028-83891693 成都市崇州市民政局 唐安西路148号 (02 8)82272243 成都市大邑县民政局 四川省大邑县北街289号 028-88225102 成都市双流县民政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顺城街1号 028-85811511 办理条件: 1.办理过离婚登记的 2.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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