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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
收集证据,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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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法理不外乎人情,要是公司财政却有困难,那么劳动者也是可以适当宽限发放工资的时间。但如果公司是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或长时间不发工资的话,那么劳动者们最好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向公司讨要自己的工资报酬。
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足额发放工资,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无故拖欠工资。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是指单位在工资支付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但是,如果因列原因拖欠三个月的工资,则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力可以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和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经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暂时拖欠工资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是无故拖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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