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立案后找人不一定可以撤案。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可以撤销案件的类型有: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
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撤销案件的类型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中予以明确: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立案后不可以随便找人撤案。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 撤销案件的类型: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刑事案件立案后,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不能撤销。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在判决下达前撤回。刑事案件撤回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 2、立案后犯罪嫌疑人死亡。 3、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已经过了起诉期限。 5、特赦免除刑罚。6、是重婚等自诉案件,被害人未起诉或者撤回起诉。
1、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找人撤案。 2、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立案以后,如果经过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等,应该撤销案件。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