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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根据我国法律重大资产重组现金收购程序内容如下「上市公司现金收购+标的资产股东现金回投上市公司」的模式。不幸的是,预案抛出至今快一年了,期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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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⑶、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从实际看来,重大资产重组最常见的资产交易行为,就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股权,即《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
选择现金收购+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100%现金支付的并购无需证监会审核。在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类重组方案审核较为严格的情况下,100%现金支付的并购方式,可能成为一些公司的优先选择。
以上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对资产重组行为进行了定义,各有长处。但总的来说,上述定义存在以下缺点: 1.所包含的内容比资产重组所包含的内容广,概括性不强,不利于对资产重组现象的把握。 2.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明确。从定义上很难去把握资产重组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容易判定新生现象是否归属于资产重组。比方说,有人认为增发股份是资产重组行为,而其他人则认为它只是一个企业融资行为。 3.对概念的把握和理解上容易出现分歧。比如一部分学者认为资产重组是企业资产的一种存量调整,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资产重组是增量调整。还有一部分学者干脆把资产重组分成广义重组和狭义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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