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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费谁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费谁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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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费谁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可由肇事者、保险公司、受伤者或医院支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治疗。参加机动车第三方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范围内支付救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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