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3年4月16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
一、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农民工工伤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二、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农民工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工伤职工的有关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和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本人或供养亲属可选择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相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及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同级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新录用职工未缴费发生事故伤害的及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二○○三年三月二十日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农民轮换工),应当适用《劳动法》。发生工伤事故的,应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因此,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以及《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一致的,并不因为身份(如农民工)的不同而有区别。 【提示】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A.第3条规定,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B.第4条规定,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 A.建筑施工企业除了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外,同时还必须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B.并规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可以。农民工属于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者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