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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失业人员需经过以下程序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
一般失业金是一种保险,如果没有失业,是不存在领取失业金问题的,如果失业了,要去当地劳动主管机关登记,有了失业证明就可办理 1、按规定,可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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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出具《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份提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提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被保险人出具的《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对情况进行严格调查核实。3、失业人员应认真填写《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的所有正面栏目。4、支付三张一英寸彩色照片和一张失业身份证复印件;5、完成后,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以下条件: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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