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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要补办,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以有孩子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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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很重要。办理入户登记(上户口)、入托入学、购买飞机票、出国都需要的。丢失或错字是可以补办的。一、补证地点:农村,一般到县妇幼保健所补办;城市,一般到区妇幼保健所。二、补证人员:未满18周岁的由母亲,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三、提交材料:1、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2、接生单位出具的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接生情况证明;3、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4、提交申请补领说明;5、交验申领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补证一般只补发正本,未入户,确需补领《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还应提交当事人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证明丢了可通过如下方式补办: 1、遗失人依法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发放新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
孩子出生证明丢后,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情况要求补发的,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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