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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处理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应在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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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是根据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四.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5、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目前经济运行的两难问题体现在对内和对外两个层面。国际方面,尽管欧债危机近期出现缓和局面,但我们仍应该给予充分重视,要警惕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产生的负面影响。国内方面,要重视政策效应叠加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包括货币政策调整、汇率制度改革、资本市场监管等政策,从每一项看都是合理正确的,但政策叠加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决策部门应加以考虑。”他认为,决策层在追求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需要保持经济发展的速度,维持基本的就业水平,解决这些两难问题需要找到政策的均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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