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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小孩不愿意,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 2、子女的...
探视权小孩不愿意,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 2、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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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探视权是一项立法权利。这种权利是父母在亲子关系上享有亲权的体现。除非当事人在离婚或者是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放弃这项权利,否则的话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都是同时成立的。而且这种权利是不需要确定的,而是直接享有的,需要协调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 2、由于探视权的行使,是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以及子女的利益的。所以修订后的《民法典》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是由当事人协议的;如果协议不能成立的话,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探视权的行使问题上,有了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形式,但是会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
探视权小孩不愿意,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 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 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探视权小孩不愿意,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 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 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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