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
资本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企业创建和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从创建到生存发展,不同的阶段,企业资本需求的原因是有差别的。企业最初刨建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办学校终止时,要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根据终止情形的不同,清算分为以下几种: 1、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 2、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风险提示: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算后公司应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2、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后清算,清算后的债务按以下顺序偿还: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