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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合同或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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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双方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先按照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无管辖条款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典型合同,如有争议,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即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管辖权。
劳动合同履行地问题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而且该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而言劳动者的劳动履行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是毫无疑问的。那么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地能否作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呢笔者认为应以劳动者工资的收到地作为履行地,特别是现在,银行电子支付系统发达,用人单位的工资多是通过银行系统来支付的,有这样一个案件:用人单位在广州,劳动者在湖北省襄阳市工作了8个月后,又来到河南省南阳市,要在南阳工作8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是在广州通过银行划出,划到劳动者在南阳某银行的工资卡上。在此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应由劳动者工资的接受地作为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履行地比较合适,这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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