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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是: 一、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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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以利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讼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 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查、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查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查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进行下列步骤进行: 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委员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审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②、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③、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4)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候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在我国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包括结婚证原件,原告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和户口本,夫妻的财产清单,离婚起诉状等相关证件。如果在日后庭审的过程当中,还涉及到其他的诉讼请求的话,应该在律师的提醒之下,积极的准备相关的证据和证件。综上就是。
一、诉讼前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和判决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可见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凡是通过调解能够解决婚姻纠纷的,就不要采取判决的方式。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也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结果:(1)双方互谅互让、达成重归于好的协议,原告撤销离婚之诉,法院可以将调解笔录存档;(2)在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生活的协议,法院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离婚协议书送达当事人手中签收后,立即生效,它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3)调解无效,双方就离婚与否或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尚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继续进行,即进入判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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