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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可以扣留车辆情形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
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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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3、未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5、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6、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7、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车机动车超载的8、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9、机动车有拼装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10、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11、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12、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以上情况才需要扣车,其他情况下都不需要扣车。因为第12条扣车的一般25日内归还,你自己看下当时的回执看下交警是因为什么情况扣的车,对方治疗情况和扣车没关系。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可以扣留车辆情形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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