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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在以下情况下,他们可以申请最...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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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那么,农村如何申请低保?下面为您解答。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农村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二、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一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三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二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四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五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六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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