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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符合当地户籍政策,就可以落户。 事实上,户口不一定要落户在自己的房产的,只要符合条件,你完全可以选择落户集体户口,或者投靠亲属的户籍地。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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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若《房产证》尚未下来,可凭购房合同、网上备案单。 2、购房发票(或二手房交易纳税发票 3、迁入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迁入人与房主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结婚证 5、小孩的出生证。 注:1、90平方以上,可随迁入配偶、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和一方父母的户口, 2、60-90平方可随迁入配偶、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 3、60平方以下只可随迁入配偶及一名未满18周岁的子女。
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一、外籍迁入外户籍人员在本地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交验房产证明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以积分入户为例: 1、昆山(苏州市)已经实行了积分入户政策,在当事人符合《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9-12条的规定,达到当地的积分准入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入户; 2、具体的入户流程及需要的资料、手续等,可以参照本办法第18--23条的规定办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1日):第十八条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申请人,户口需迁入本市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十一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第二十二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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