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人内提起行政诉讼;没有经过行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收到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时不会下达工伤认定书。但应当在受理后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为无合法身份证明的劳动者提供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规定,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