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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当事人一方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的,就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
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 1、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并且约定了履行期限: 2、履行期限还未届满; 3、当事人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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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买方应支付的楼款(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外,应以银行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1、一次性支付: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支付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首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账户。卖方须依买方或第三方的通知前往约定的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本条款约定的首期款金额与买卖双方在银行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2)买方须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当日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若银行承诺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买方在接到银行或第三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并签署相关文件。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第五条交房保证金买卖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买方
1、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可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 2、具有损失。一般认为,损失是指财产或者权益所遭受的不利益状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指既存利益因违约而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指可得利益因违约行为而没有获得的损失。这种损失必须是确定的,但不限于已经发生的损失,那些确实会发生的损失也应包括在内。 3、违约行为与损失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相互联系,即损失是由违约行为造成的。因果关系决定着赔偿损失的责任是否成立及损害赔偿的范围。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对于合同违约规定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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