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你辩护网:虽然我国《刑法》对于假药犯罪采取的是从严惩处的原则,但是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还应认真贯彻“区别对待”的原则,划清不同犯罪形态...
销售假药数额达到五万的,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即遂。 没销售出去,但是生产数额达到15万的,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未遂。 或者销售的数额乘以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罪未遂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犯罪的特殊形态出现在犯罪过程中,因为犯罪行为是一个过程,但并非任何犯罪行为都能顺利的完成,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些特殊的犯罪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处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率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给生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对未遂犯,可比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销售假药未遂的,应当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期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开始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