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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错误的,要依据错误的原因进行相应处理的,如果是申请错误造成执行错误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法院本身执行错误的,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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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制执行力: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司法执行权,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行政强制执行力:法院和行政机关对于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当履行地的义务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1.决定主体并且执行主体不同:前者只有法院作出,后者既有法院又有行政机关作出; 2.执行依据不同:前者包括法院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后者则包括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决定书、命令书等; 3.授权法律不同:前者是民事诉讼法,后者是行政诉讼法; 4.目的结果不同:前者目的是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者目的是强制义务人履行行政法中所规定的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 5.执行对象不同:前者的执行对象多为财产权,后者的执行对象既有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6.申请主体不同:前者多为民法中的债权人,后者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也可以不申请就执行 7.可否和解不同:前者在强制执行中可以和解,后者在强制执行中一般不得和解; 8.可否救济不同:前者多为终审判决的执行,一般不会有救济渠道,后者在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得停止强制执行。
1.如果确有损失,可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要求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冻结公民银行卡不当的,如果给公民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冻结法院给予刑事赔偿。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法院打印民事判决书的份数是根据当事人、第三人人数来确定的,一般给当事人二份(当事人和代理人各一份),第三人一份,法院自己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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