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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二套房的!二套房界定标准: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现在贷款还了多少,实际两人结婚没有,看你们的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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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借贷买房,按首套房执行,由于现在银行首套房的认定方式执行认贷不认房,即只要名下拥有二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借贷,再次买房就能算作首套房。每家银行审批和发放借贷的速度和效率都分别,放贷的记录会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被算作购房借贷记录,因此另外一套房自动即会被算作是二套房,执行首付70%,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房屋典质消费买车,借贷结清再买房也算二套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状况以及借债人的资信状况、还钱本领确定借贷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准,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借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寓居要求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借贷买下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前一套房子对与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后面两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分,您也可以协议约定房子的归属,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往往会涉及到小孩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等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您是可以就这些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分,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小孩两岁以下一般情况下是判给女方,两岁以上是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判给对小孩成长有利的一方,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可以做首套的,因为是你当时没有贷款,支取公积金问题不是很大,下面是国家颁发的标准,你看一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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