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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活动时,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在刑法规定的各种具体的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犯罪要求具有法定的犯罪情节。因此,对于这些犯罪,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已成为区分犯罪和非犯罪界限的关键。根据刑法的规定,确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和非犯罪的情节包括以下几类:(1)足以危害人类健康。我们一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足以危害人类健康:一是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性质和效用来看,如果生产和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成分,或严重污染、恶化,可能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二是指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造成死亡或者多人重伤的,后果特别严重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视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而不是定罪情节。(3)造成严重后果。实际上,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导致消费者或用户多人受伤和残疾,或火灾、爆炸等事故导致公私财产直接损失2万元以上。(4)生产损失较大。在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中,生产损失的程度也是区分罪与非罪、轻罪的标准。其中,生产损失较大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一般认为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造成大量牲畜、家禽残疾死亡;或者大面积减产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构成本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超过5万元或者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超过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超过五十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超过二百万元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假冒伪劣涉案金额怎么认定: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处罚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的轻重在刑法所规定的各种具体的伪劣商品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犯罪成立要求具备法定的犯罪情节。因此,对于这些犯罪来说,犯罪情节的轻重,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根据刑法的规定,确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罪与非罪的情节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我们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判断:一是从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性质、效用看,如果所制售的伪劣商品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成份,或者严重污染、变质的,就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二是从伪劣商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所处的阶段看,如果所生产的伪劣商品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就可能危及人体健康。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实践中,一般指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对消费者或用户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危害,使消费者或用户中多人病情恶化,身体致伤致残等情形,但并不要求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若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则属于后果特别严重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情形,应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而非定罪情节。 (3)造成严重后果。实践中,“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等产品,致使消费者或用户多人致伤致残,或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致使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情形。 (4)生产遭受较大的损失。在伪劣商品犯罪中,使生产遭受的损失程度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标准。其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一般认为,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致使大量牲畜、家禽伤残死亡;或使庄稼大面积减产、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本罪。
假冒伪劣涉案金额怎么认定: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处罚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的轻重在刑法所规定的各种具体的伪劣商品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犯罪成立要求具备法定的犯罪情节。因此,对于这些犯罪来说,犯罪情节的轻重,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根据刑法的规定,确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罪与非罪的情节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我们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判断:一是从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性质、效用看,如果所制售的伪劣商品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成份,或者严重污染、变质的,就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二是从伪劣商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所处的阶段看,如果所生产的伪劣商品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就可能危及人体健康。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实践中,一般指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对消费者或用户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危害,使消费者或用户中多人病情恶化,身体致伤致残等情形,但并不要求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若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则属于后果特别严重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情形,应作为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而非定罪情节。 (3)造成严重后果。实践中,“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等产品,致使消费者或用户多人致伤致残,或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致使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情形。 (4)生产遭受较大的损失。在伪劣商品犯罪中,使生产遭受的损失程度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标准。其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一般认为,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致使大量牲畜、家禽伤残死亡;或使庄稼大面积减产、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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