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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专告人数提属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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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作为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最关键的应当准备证据,携带原件出庭。
所谓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知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以口头语言的形式如实向法院陈述自己所知的案件事实,接受双方通过询问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通过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任何知道案件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规定是民事诉讼中法定单位或公民是否有作证义务的标准,也是判断证人资格的唯一标准。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⒈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⒉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允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承担如实作证和伪证的法律后果;⒊证人出庭后、作证前,法官必须告知作证的权利和义务;⒋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询问和法官的询问;必要时,证人可以互相对质。
根据被告的具体需求而定,被告想离婚和不想离婚的准备工作是不一样的。 1、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需要准备夫妻间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2、如果被告也同意离婚,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3、如果有其他的财产需要分割的,债务需要认定的需要准备相应的财产信息和债务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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