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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羁押后,一般案件在十四天内下逮捕证。特殊案件如流窜作案等,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内逮捕。...
1、不可以,逮捕后只能在看守所羁押。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我国羁押场所只有拘留所、看守所和监狱。 2、拘留所是羁押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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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看守所的手续一般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为三天,因侦查需要可延长1-4天(即共7天), 如果是团伙、流窜等作案手法的,最长可延长到30天(包括最前面的三天一共30天)。 如果要继续关押,公安局必须在拘留期限内报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审核时间为7天,审核后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决定。不逮捕的话就要放人,但公安局可继续侦查,补充证据后重新报捕。 也就是说从进看守所那天起,最长第38天的时候,就必须是下逮捕令进行逮捕或者放人。
至多三个月会有一份起诉书拿到手里。拿到起诉后一个月内开庭审理。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此之前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的,都是进行了逮捕。按照法律规定,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如果警方采取用书信方式的话,家属接到通知的时间会推迟几天。 相关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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