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当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天。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各方提交调解书,调解书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交通事故中不能调节的情形,具体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调解的情形有: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