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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持续达到24小时就可以刑事立案。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立案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拘留罪是指以拘留或其他强制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非法拘留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非法拘留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起诉3次以上非法拘留他人,或非法拘留3人以上的;3、非法拘留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4、非法拘留、致残、死亡、精神异常的;5、非法拘留他人,拘留他人,具有上述情况之一的;6、司法人员非法拘留无辜的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留他人,或者用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1、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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