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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本人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参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参合证复印前三页; 医药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盖章); 出院发票复印件、新农合...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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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13—2016年,市区共有92482人次获得总额2.57亿元的大病保险补偿。去年受益人群人均救助2974元,个人负担下降5.11%,个人最高补偿额达59万元,有效减轻了大病重病以及特困人员的医费负担。 意见(草案)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覆盖所有参加基本医保人员,保障范围涵盖《关于规范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用语含义的通知》规定的自负费用和自费费用。按“自负费用普受益、自费费用保大额”,设定起付标准和分段累进补偿标准。同时坚持适度标准起步、可持续运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此外,政府主导大病保险的方案设计,由公开招投标确定的商保公司承办。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1、初审住院后,大病患者必须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诊断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送往相关医院的医疗保险科进行登记,审查。否则,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清算。如果是白血病等7种疾病的门诊清算,参加者必须在每季度末11月将所有申报资料带到初诊医院的医疗保险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2、再审通过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科初审的申请,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科将参加者的各项资料继续送到各城镇医疗保险经营机构进行二次审查。3、最后确认各城镇医疗保险经营机构组织向最终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行XX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参加者每年1月、7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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