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支持11个月双倍工资,法院可支持2年的双倍工资。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因单位违法行为而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1、一般来说,职工在失业期间个人账户会由原社保机构进行保留,参保人员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缴费年限也是不会计算的,但是个人账户储存额会照常进行计息。等职工再就业后,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2、职工的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3、也可以根据自己经济能力而定,如果有能力继续缴纳,那就转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先办理转移养老保险手续,然后按照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例是20%,缴费比例全部由个人承担。如果没能力,那就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暂停缴费。
工伤保险没有办理减员,会每年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虽然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不产生工资,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不高于300%进行缴费工资的确定,如果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员,因为总人数依然在保,会确定缴费工资继续缴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6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