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
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规定:“赡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作为世界上老年人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时至今日,我国的人口、经济、社会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款已经不能全面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经颁布,其中的有关“精神慰藉”规定便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精神赡养立法问题规定如下,人们不断抛出“常回家看看”等道德问题能否列入法律进行规制,如果列入法律进行规制,其正当性依据何在,其可行性是否具备,以及如何进行实际操作等问题。正是基于这一层面上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才有了本文之选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精神病人为成年间歇性精神病人时,在其精神正常有劳动能力时候,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如果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不负有赡养义务。当子女成年后且有经济劳动能力时应当赡养父母。
患精神病的人如果是长期性的话那他得在精神病院里,要是患者是有时会有时不会的话,那发病的时候当然是父母照看和帮忙的,但患没发病的时段当然也要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帮助这个以经很不容易的家庭,包过能力以内的去赡养父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