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积金因基数变动补缴,劳动者依法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补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违法行为,新政策变化时...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一、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津贴和补贴,包括、奖金、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2、计算方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采取四舍五入到元的方式处理、加班工资。3:计时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1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8100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与2015年度保持不变):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83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均为159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苏州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4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1,3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