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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节而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小学管理规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这开除学生的处分对小学阶段的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开除学校地位: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稳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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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自费高中生,在前不久我得到我们学校的一个口头通知,是叫我以后不要去学校上学,虽然没有书面通知,但是这么一句话可以让我的理想破灭。学校开除我的理由竟然是因为我的学习差,影响学校的升学率。我知道我的学习成绩差,但是我已经很努力的在学习!学习差能是开除学生的理由吗?我没有违反过学校的校纪校规,也没有违反学校处分学生白纸黑字明确规定的任何条文,但成绩差,不礼貌(见了老师不叫)竟成了我被学校开除的理由!我还是一个求学的学子,当然对学习有向往,但老师竟叫我去社会上找一份零工工作,说我不是读书的那块料!我不知道学习差是不是学开除的理由,我应该怎么做?答复:《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害和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教育权利。如果您还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开除是对违反校规的学生最严厉的处分,学习成绩差往往不是学生的主观过错造成的,不是违规的行为。因此,学校以学习成绩差作为开除你理由,是没有依据的,而且也违背素质教育的要求。但需要说明的是,高中教育,特别是高中职业教育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范围,学校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特别是民办(私立)和民办公助的学校的自主权更大。因此,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以规定该校招生录取具体的条件。对于学习成绩差,根本无法继续学习或者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学校可以要求其重读或者劝其退学。对学校开除的决定,你可以选择以下途径寻求法律保护:一是行政救济程序,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主要指教育主管部门)申诉,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有关部门在逾期(一般为60日)不予处理的,或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均可以该有关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二是民事诉讼程序,学校录取你,你根据学校的要求缴费上学,这实际上你与学校就学校教育问题达成了协议。学校的开除处分,实际是单方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你可以以学校违约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该受教育权包含平等获得教育及受教育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在完成学历教育后,学校无权不予发放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历证书,考试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考核,不能代表是否完成学历教育。因此发生学历证书被扣发的,可以提出相关主张。但是值得提醒的是:考试作弊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学校有权对作弊的学生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例如补考或留级等。请好好学习,做个诚实信用的人,用实力考出好成绩!
学校开除学生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生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高中生如果违反了学校管理规定的,可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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