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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陈××,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
男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女方:,汉族,生于19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2008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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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离婚后女方没有财产分割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对不能分割的,则应作价补偿给对方。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割。
男方:XX,汉族,生于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汉族,生于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女方: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对于父母的房产,子女是不能擅自进行分割的,更不能以协议方式进行分割处理。但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的,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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