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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一是妻子符合随队条件,是农业户口,或者虽是城镇户口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
1、分居时必须是连续的并已经满两年。夫妻俩分居满两年的时间计算,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止。并且分居必须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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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一是妻子符合随队条件,是农业户口,或者虽是城镇户口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 二是妻子在地方有正式工作,比照随队条件可以调到部队驻地安置而不来部队驻地安置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 三是家属随队或比照随队条件妻子调到部队驻地安置工作后,干部、士官调往边境防御、海岛或高原艰苦地区,其家属随迁到上述地区安置有困难的(含团以上干部). 四是在特殊地区部队和岗位服役的干部、士官。干部、士官配偶到部队探亲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所超月份不发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军婚离婚的情形:一、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三、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军婚离婚的情形:一、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三、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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