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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结婚的,可以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处理; 2,这和当事人和户主的关系,是不是亲属关系,是无关的。《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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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3,同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才能办理。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3,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4,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或者亲子鉴定等,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如果不需要的话,你可以先到公安机关申报,拿上你们其中一人户口本及小孩出生的医院证明办理。
该项与家庭的子女数量是无关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就业入户的:居住证的年限、劳动合同等、学历证明等),能交验相关的证件及资料,当地也同意接收的,户口就是可以迁移的: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婚迁入户(双方的结婚证)、积分入户(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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