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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3、债权转让通知了主债务人、保证人,并取得保证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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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转让主债权的条件有: 一、主债权有效存在,主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内容; 二、主债权转让人必须具备处分债权的能力,并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协议; 让与主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根据主债权的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 主债权让与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 2、须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不得转移的债权有: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移的债权,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移的债权,按照法律规则不得转移的债权。 3、须债权人与债权受让人达成债权转移的协议。 4、债权转移须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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