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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时只有“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才“共同偿还”。王先生当年借款时家庭生活衣食无忧,借款以及用款时均未向陈女士明示,...
婚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夫妻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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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共同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要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要全部一起承担。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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