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除非合伙协议有特殊约定,一般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 风险提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来说,重要的不是有限合伙人的经营能力、信用等个人情况,而是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但有限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的特征,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出质财产份额进行限制。
合伙人退伙财产份额的处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应根据退出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与退出合伙企业结算,并退还退出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如果合伙企业在退出合伙企业时未结算,则应在结算后结算。企业经营有利可图的,应当与退出合伙人的原始投资和应得收入一起返还退出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财产少于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损失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恶财产份额出质,但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无效。质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合伙人如果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作质押担保,就使合伙企业的财产处于不稳定状态,如其不能实际履行债务,债权人就要依法执行合伙企业的有关财产份额予以优先受偿,从而导致合伙人的变更。因此,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即意味着全体合伙人承诺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风险。如果全体合伙人不同意承担这种风险,该合伙人即不得行使这一权利,否则出质无效。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