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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不存在有效期长短的问题,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同普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需要续展,到期如不续展,则该驰名商标会被注销。...
1、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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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1、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2、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一,关于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才有有效期,未注册商标不存在有效期。如果一个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和宣传,成为了驰名注册商标。那么作为注册商标,驰名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也是十年。如果超过有效期之后该商标没有进行续展,可以继续作为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使用。 第二,关于作为驰名商标的期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商标只有在持续的使用和宣传中,其凝结的商誉和知名度才能得以保持和增加。无论未注册驰名商标还是注册驰名商标,如果在认定其为驰名商标后即停止使用和宣传,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该商标便不再是驰名商标。这与商标有效期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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