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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公司出纳操作失误,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对前员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退还。...
a.如果是代表公司发出停工停产通知,可以。 b.让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报告,违法。 停工停产期间,不影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公司仍有义务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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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工资,员工的工资卡是外地卡,通常会扣取手续费,按照银行的手续费标准执行,各银行存在差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的工资卡通常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工资卡,且工资卡需要和用人单位的代发银行保持一致。《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按规定是公司不能全扣员工工资,要是员工工资被全扣了,那么公司也就是违规的。公司不仅不能把员工工资全扣了,每月扣减的工资的也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若公司违规克扣工资,可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具体有如下:1、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2、可自愿选择调解,主要是去找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还可以去法院申请调解等。注意的是,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还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去申请仲裁,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4、要是你在经过劳动仲裁都不能解决你工资被扣的问题,那么现在最好就要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去法院起诉。必须得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人才能接着去法院起诉。
1、员工迟到早退可否扣工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2008年1月15日被依法终止后,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在日常管理上,仍然有很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都有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该条例的废止,使得对员工罚款的处理完成丧失了法律依据,即企业再无对员工进行行政上的处罚。以上为广东仲裁系统主流意见,但在其它地方关于企业是否能罚款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次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并加大了处罚的力度。 2、不能扣工资企业如何进行管理? 企业操作建议:实施结构化工资:企业要管理员工,要有一定的处罚措施,但是不能进行罚款,这样就要优化工资结构,突出考核奖金或者全勤奖金的作用。企业实施结构化工资,把扣减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罚款的操作方式更改为扣减考核奖金或全勤奖金。奖金的发放条件为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可按企业规定发放。这样企业同样可以用经营管理的方式达到管理的目的!也可通过建立员工积分制度,对员工的综合表现进行考评并加以正负两面的激励,以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能力,从而建立良好的企业绩效文化氛围,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且积分考核也是对员工的浮动工资及资金的发放提供依据,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综上所述,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了罚款权以后,也并不是完全剥夺了企业对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权。比如,企业完全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增加月底考核奖或年终考核奖,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采用积分制或其它方式进行考核。如果劳动者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考核要求,则全额享受奖励,否则就按比例或不能享受奖励。或者可以按照上面我们所建议的积分法或者积累法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另外至于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原因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工单位完全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赔偿与罚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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