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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轻微伤尚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
有达到伤残标准,就没有伤残赔偿金,也没有精神损失费。项目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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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是属于一般治安处罚的范畴,不构成犯罪。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殴打他人肯定是属于的暴力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会进行着重考虑,现在是属于法制社会,这种暴力的手段起不到任何的作用,相反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直接规定“暴力”为犯罪的要件。如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抗税罪、强迫交易罪、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抢劫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强迫罪等等。这类犯罪除少数只以暴力为要件外,多数犯罪还规定可以以胁迫、其他方法、手段构成犯罪。 (2)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暴力”,但是法律用语事实上是指该种犯罪是以暴力(包括以暴力为胁迫内容)的行为实施的,刑法上则以“”、“”、“强制”、“绑架”、“殴打”、“聚众扰乱”、“聚众斗殴”、“劫夺”、“越狱”、“强迫”、“阻碍”等来表示。如武装、罪、绑架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越狱、聚众持械劫狱罪、强迫卖淫罪等。 (3)既没有直接规定暴力为要件,法律用语也并不意味着该类犯罪只能以暴力行为实施,但实践中该类犯罪通常是以暴力行为实施的,传统观念及理论上也认为该类犯罪就是暴力犯罪。如爆炸罪、放火罪、故意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 (4)虽然不具有上述的各种特征或者特点,但是法律将以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或者按照刑法所规定的的相应犯罪论处。如组织、领导、参加组织罪、犯各种罪而武装掩护、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之第5项之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第2款和第3款之罪等。由于法律对该类犯罪在规定上的不统一,因而如何界定暴力犯罪的内涵和外延,但尚无统一的认识。
你们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以免超过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如果对方提起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可能丧失了胜诉权.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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